三起高考舞弊案的深刻警示
近日,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两名女教师向考生出售高考作弊用的接听、接收工具而被刑拘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
加上前几天曝光的吉林省松原市高考舞弊事件、贵州六盘水高科技高考舞弊案,这已经是今年披露出来的较大规模的第三起高考舞弊案件了。
考试作弊包括高考作弊近年屡禁不止。但这几起高考舞弊案如此受到社会的深度关注,是因为它所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对考生、对家长和老师、对社会都具有十分独特而深刻的警示意义。
一、对考生的警示:人生重要关头,能否答好两张考卷
每年高考都有新闻,其中关于舞弊的新闻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在这场牵动亿万民众的国家大考面前,千余万考生要展示自己多年辛苦拼搏所学习得来的知识和能力,并通过这场国家大考展示自己的心理素质、思想品质、道德素养,可以说,每年的高考对于千万青少年来说都是一场庄重的成人仪式。
据悉,松原此前就曾经是高考舞弊的重灾区之一,广大考生深受其害,人民群众深表不满。为此,今年该市在高考前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组成了由教育、公安、电信等18个部门参与的高考委员会,主任是主管教育的副市长。除了严厉打击利用现代通讯器材作弊,今年还采集了所有考生指纹,以杜绝替考行为。有的县还拿出几十万元,把所有考场全部安上了摄像头。就是在这种重兵布防、重重保险的情况下,令人遗憾的舞弊事件再次出现,而且情况十分严重,不少考生旁若无人大肆作弊,个别考生竟敢在考场上公然抢夺别人试卷。
在
根据教育部的通报,2008年甘肃天水高考舞弊事件中一共发现高考替考考生近30人,主要犯罪方式为“先移民、后作案”,是一起有计划、有预谋的山东高考移民和山东籍考生替考的严重团伙作弊案件。
对于每年都有如此多的学生参与到高考舞弊中间,湖北省襄樊市教科所所长郭强十分痛心。他说,对于每一个青年学生来说,经过十几年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思想水平也渐趋成熟,参加高考可以说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机会,全国每年才有一千万左右的青年学生拥有这宝贵的机会。因此,参加高考就要接受两种考验,既要把自己十几年从学校、从老师那里辛辛苦苦学来的知识和能力向父母、老师和社会做一个真实的汇报,而且更重要的,每一个考生都要通过自己在高考中的表现展示自己的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如果心里想着要作弊、或者有了作弊的行为,个人的道德品质就会大打折扣,他的思想品德这门考试就是零分。抄袭来的分数再高,也是没有意义的。
二、对家长和教师的警示:培养什么样的孩子,培养什么样的学生
认真分析近些年的几起高考舞弊事件不难发现,一些家长为了孩子能够考上好一点的大学,一些老师为了自己的学生能够桃李满天下,经不住魔鬼的诱惑,抛开了正常人的道德感和价值观,甚至于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参与到了作弊队伍中间。
在今年松原舞弊案中,扶余县两名女教师向考生出售高考作弊用的接听、接收工具27套,涉案金额40余万元。其中一名教学水平很高的教师,为了自己的女儿不惜铤而走险,堕入深渊难以自拔。
今年忻州高考舞弊案中,我们又看到了四名大学生和一名人民教师的身影。在2008年山西高考高科技作弊案中,始作俑者张某竟然是大学毕业不久的一名村长助理,参与其中的还有几名大学在读学生、大学音乐教师、中学负责人和中学政治课教师。2008年甘肃天水高考舞弊作案团伙成员中,也包括了山东省阳谷一中教师魏某、甘肃省天水市六中教师蒋某等人。
松原高考舞弊案经曝光后,一位已经参加工作的松原籍人士十分难过。他形容自己当年参加高考的经历是噩梦般的记忆。原本以他的成绩第一年考上个名牌高校应当没有任何问题,但在考试过程中自己的试卷被另一个考生抓走不还,监考老师则熟视无睹,致使他当年泪洒考场,只好复读一年。他说,如果监考老师能够履行职责,而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遗憾了。
“有那么多家长本着帮助孩子的善良愿望参与到高考舞弊中间,特别是承担教书育人重任的教师也参与其中,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它严重地危害了我们这个社会原有的一些基本的道德底线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高如辰认为,从古至今,科场舞弊案就不曾中断,它反映的是传统文化中不健康的成分,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颠覆和挑战。在历史的长河中,舞弊行为都是污泥浊水,历来为人们所不齿。今天竟然出现了父母以金钱和权力用不正当手段为孩子前程违法乱纪,还有的考生因为不敢抄袭而被家长埋怨为胆小鬼,真是颠倒了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高考舞弊对世道人心的破坏和正确的社会价值观的污染难以估计。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高培华研究员谆谆告诫考生家长和老师,孩子的路最终要靠自己去走,家长和老师适当的扶持是合乎世情人心的,但千万不能忘记应该给孩子怎样的帮助。如果帮助孩子在高考中作弊,无疑是为他今后走上错误的人生道路吹去了一股强劲的歪风邪气。培养什么样的孩子,培养什么样的学生,为人父母者、为人师者不可不慎。
三、对社会的警示:警惕不法分子对青少年的毒害
松原市政府副秘书长来建华介绍,高考结束前,公安机关相继破获兜售高考作弊器材或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传递高考答案的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收缴窃听、窃照、无线语音发射装置683套。
在贵州六盘水高科技高考舞弊案和忻州高考舞弊案中,我们也能看到一些犯罪团伙和不法分子隐秘而活跃的身影。忻州警方的审讯查明:早在今年2月份,4名大同大学体育系学生就已经集资购买了6台发射器、25台接收器,准备在高考开考后向购买者发送考试答案,已有20人购买了整套设备或接收显示器。而贵州六盘水高科技高考舞弊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也是早在今年四五月就已经和犯罪团伙接上了头。
对于历次高考舞弊的涉案人员,相关部门都进行了一定处理,有的还受到了法律制裁。广东省电白县原教育局局长陈建明2001年因高考舞弊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虽然陈建明并没有被送到其户籍所在地依法监管,逍遥法外长达8年之久,但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
╳ ╳ 学校考风考纪警示教育事例
本学期期中考试日渐临近,为了使广大同学能更好地遵守考场纪律,进一步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尽可能地防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我们特将以往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的事例编印给同学们,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 ╳ ╳,男 ,╳ ╳ ╳ 班学生,在2009年1月15日的语文学科考试时在试卷上署同班同学╳ ╳ ╳的姓名,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学校于2007年月3月给予二人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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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 ╳ ╳ 班学生,在2007年7月4日的数学学科考试中,抄袭由他人、传来的试题答案,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学校于2007年月3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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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 ╳ ╳ 班学生,在2007年7月4日的英语学科考试中,夹带与考试课目有关的资料,被监考教师当场查获,学校于2007年月10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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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 ╳ ╳ 班学生,在2007年5月10日的地理学科考试中夹带并抄袭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被监考教师当场查获,学校于2007年6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 ╳,男 ,╳ ╳ ╳ 班学生,在2008年1月5日的物理学科考试中,抄袭他人无意掉落的答卷,被监考教师当场查获,学院于2008年3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 ╳,男 ,╳ ╳ ╳ 班学生,在2008年1月5日的化学考试中,抄袭考前贮存在手机中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内容,被监考教师当场查获,学院于2008年3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 ╳,男 , ╳ ╳ ╳ 班学生,在2009年1月5日的历史学科考试中,抄袭同一考场╳ ╳ ╳班╳ ╳ ╳同学的试卷答案(该同学因在别人抄袭自己试卷时未加拒绝,也没有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当场被监考教师查获,学校于2009年4月给予二人留校察看处分。
附件3
关于对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市区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我市于2011年4月份开展了“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各单位认真组织,加强管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良好。但是,2011年高考也存在一些问题,全市共有27名考生在考试中违规(其中通过录像回放发现易县违规考生7名)。对此,省教育考试院已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上述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有关县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类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保招委〔2010〕4号),对违规考生所在考场的监考教师进行了处理。现将2011年高考中,通过录像回放发现的违规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通过录像回放发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易县中学考生潘春香、牛小亮在数学科目考试过程中传接物品;易县第二高中考生崔月静在数学科目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易县育英中学考生马静在理科综合科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易县中学考生郝彤阳、第二高中考生许浩在理科综合科目考试过程中传接物品;易县中学考生郭彦辉在数学、理科综合、英语三科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以上违规考生所在考场监考人员是:易县小学许艳玲、刘湘玲、张海霞、王凤英、徐静、邢成华、王鹏;第二小学李志玉、田晓彤、赵新蕾、霍然;第三小学王哲、洪浩、赵玉清、龙云中以及实验中学米海英、李怀平、王晓丽。由于他们在施考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以致未能及时发现并查处考试中的违规现象。为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维护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的良好声誉,易县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责令18名监考教师写出深刻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退回监考补助,取消其2012和2013年各类考试监考资格的处理。
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考风考纪是高考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考试的公平、公正。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地考风考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加强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教育考生遵规守纪、文明应考,提高广大考试工作人员查处违纪舞弊行为的意识和能力。各单位要引以为戒,结合全市开展的执行力亮剑行动,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好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保定市招生委员会
主题词:高考 责任人 处理 通报
抄 报:省教育考试院,闫立英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厅
抄 送:市招委各成员单位
保定市招生委员会
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考生舞弊
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通报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市区有关学校:
我市于2008年4月份组织开展了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各县(市)及有关学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重点考生管理和教育,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良好,圆满完成了考试任务。但在考试中也发现违规考生23人次,按照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通知》(保教通字〔2006〕69号)中“凡在考试中出现雷同试卷、替考、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或其他严重违纪舞弊事件的,要追究学校校长、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的责任。”的要求,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制。有关县根据2008年签订责任状的有关条款,对严重舞弊考生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追究责任并进行了处理。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吸取教训,警示他人,现将2008年高考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舞弊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博野中学体育类考生董朝刚在英语考试中由博野中学陈孟达同学替考。博野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博野中学主管副校长全校通报批评;班主任教师张宝娟同志和体育教师翟朝阳同志给予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2008年评职资格。替考人陈孟达同学由博野中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望各县(市)及有关学校要以此为鉴,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
保定市招生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高考 责任 追究 通报
(共印30份)
关于对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市区有关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风考纪直接影响到高校招生选拔人才的质量,影响到高考的声誉和社会稳定。为教育考生,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市于2009年4月份组织开展了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各县(市)及有关学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重点考生管理和教育,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良好,圆满完成了考试任务。但在考试中也发现违规考生24人次,省教育考试院已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处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通知》(保教通字〔2006〕69号)中“凡在考试中出现雷同试卷、替考、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或其他严重违纪舞弊事件的,要追究学校校长、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的责任。”的有关要求,有关县及学校对严重舞弊考生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追究责任并进行了处理。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吸取教训,警示他人,现将2009年高考中发生的严重舞弊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在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省认定阜平县体育理044考场理科综合科目有试卷雷同。为维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阜平县监察局决定给予阜平中学校长周永旺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阜平中学党总支书记、副校长耿斌同志行政记过处分。阜平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阜平中学体育班班主任、专业教师孙广平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并限定其三年内不准参加高考工作,取消其三年内评优评模晋职的资格;分别给予阜平中学教师、监考员苗凤香,阜平县城厢小学教师、监考员耿淑芳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并限定其三年内不准参加高考工作,取消其三年内评优评模晋职的资格,并退回本次监考补助。清苑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担任阜平县体育理044考场主监考员的清苑中学教师石敬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并限定其三年内不准参加高考工作,取消其三年内评优评模晋职的资格,并退回本次监考补助。
二、在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保定市美术中学考生胡继周在英语科考试过程中使用通信设备作弊。保定市美术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主管校长许明勇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班主任郑红娟同志、专业教师李卓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并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的资格。
望各县(市)及有关学校要以此为鉴,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
保定市招生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高考 责任 处理 通报
抄 报:省教育考试院,闫立英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厅
抄 送:市招委各成员单位
关于对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市区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维护高校招生秩序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市于2010年4月份组织开展了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各县(市)及有关学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加强了对重点考生的教育和管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良好。但是,由于个别县、个别学校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有16名考生在考试中违规,省教育考试院已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处理;有关县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类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保招委〔2010〕4号),对严重舞弊考生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追究责任并进行了处理。现将2010年高考中发生的严重舞弊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高阳中学考生孙思佳在语文科考试过程中使用通信设备作弊。高阳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主管校长李国栋同志全县通报批评,班主任孟庆辉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处处体现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市)和有关学校,一要清醒地认识到本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面临的形势和考风考纪工作存在的问题,把考试诚信教育切实纳入到学校思想品德教育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组织好4月份开展的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二要加强监考人员防范考生违纪舞弊的培训,充分利用高考平台建设系统,提高查处考生违纪舞弊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个别薄弱环节得到根本改变;三要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坚决杜绝严重舞弊事件的再次发生。
保定市招生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考 责任 处理 通报
抄 报:省教育考试院,闫立英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厅
抄 送:市招委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