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职教中心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雄安新区“千年大计,教育先行”。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师德建设则成为首要任务。结合今年教师节上提出的“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目标,我校特开展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弘扬“四个特别”精神,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树立为教育服务的良好形象,激励全体教职工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小组:
组 长:刘海军
副组长:李振学 牛顺利 冯月军 贾洪振 李宝军 牛琥
成 员:张俊华 阴雨 郭丽 刘浩斌 计丙生 夏建平 张帆 阴翠芳
三、评选对象:全校教师
四、评选名额:10人
五、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具有坚定的献身教育的理想信念。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努力研究教育教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实施优质服务。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依时上班,不早退及旷工,不随意敷衍塞责。
4、谦虚谨慎,自尊自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努力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5、乐于助人,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以大局为重。
6、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7、只有参加师德演讲比赛的教师才具有评选资格。参评教师需提交一份近一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六、评选办法: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评选质量。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领导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程序为:
1、充分考虑推荐人员的代表性,在民主考察的基础上,确定预备候选人名单。以各部处室为单位,初定于10月24日前报送校务办公室。
2、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预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评选领导小组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提出初选名单;
5、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初选名单,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师德建设先进个人”人选;
6、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正式确定“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并张榜公布。
七、奖励方式
1、获得“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教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
2、记入教职工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与评职评优的重要依据。
3、本次获奖教师将成为今后参加省市县各级“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比活动的候选人。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