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冀教职成[2012]18号)

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冀教职成[2012]18号)

2014年01月17日 16:17:16 访问量:1955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

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试行)的通知

 

冀教职成[2012]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积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学校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馈。

 

                               河北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教学成果  评选方案  印发  通知

抄  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河北省人民政府

抄  送:省直有关厅局

 

 

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

(试行)

 

为全面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充分调动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的积极性,根据《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1号)和《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冀教人[1998]63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内容如下:

一、评奖的组织领导

(一)河北省教学成果奖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评选的获奖成果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数额定为一等奖6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60个。

(二)在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职教评委会”),负责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的奖励项目和等级的评审工作。职教评委会由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的专家学者,行业、企业技术和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以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本地、本单位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组织、初审、推荐上报工作。

    二、评奖成果的范围

(一)属省内首创,或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有创新和发展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的、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

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构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开展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等方面的成果;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环境,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评奖的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成果实践检验时间为: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含正式实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作品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年的8月30日。

    三、成果形式与分类

    (一)成果形式:实用成果报告(如:专业建设方案,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系列校本教材,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等);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学竞赛活动形成的教案、课件等;已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职业教育教材;通过鉴定的省立项教学改革成果;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在有关教学研究会议上交流的教学研究成果。

(二)成果内容分类及代码:1、德育工作、就业与创业教育工作;2、教学管理制度与改革;3、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与改革;4、课程建设与改革;5、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6、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改革;7、校企合作、产教结合;8、师资队伍建设;9、其他。

四、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申报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教育或成人教育教研机构及其教研人员、教研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他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人员。

(二)有关要求。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超过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未应用于教学实践且无实际教学成果的论文、论著、报告等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成果所有权存在争议者;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属重复报奖者。

    五、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者必须填写《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4份)、《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2,10份)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附件3,3份),申报单位同时填写《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经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1份,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可从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

    实用成果报告报送1份(套),教案、课件类成果报送1份,论文、论著、教材(须提交样书)、研究报告类成果报送1份,省立项教学改革成果报送结题报告和鉴定意见各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上述教学成果同时需附相关佐证材料1 份、电子版材料1份。申报材料要编制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除外);对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经学校或推荐单位审查原件后核准盖章。评审结束后,除附件1外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申报者须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明:成果名称、成果内容类别、成果形式、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

(二)申报程序。申请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按其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各设区市所属单位或个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直单位或个人向其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或个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或个人,由所在单位或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评审办公室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各设区市、各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水平和申报材料的完整。

    六、评审与奖励机制

  (一)职教评委会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严格的评审。对直接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教学成果奖评审通过审阅材料、评议、组织答辩、实地抽查、投票表决等环节产生奖励对象及获奖层次。在评审过程中,职教评委会提名列入一、二等奖候选范围的教学成果的第一完成人须到会答辩。第一完成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答辩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公函说明情况并经评审办公室批准后由其他主要完成人代替答辩,但评审专家将酌情扣减一定答辩分数。投票环节按《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将评审结果在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两个月,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办公室提出,评审办公室将责成有异议成果推荐单位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职教评委会裁决。公示结束后,由评审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经领导小组核准并授予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发放按《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3、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

          4、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 附件(1个)
  • 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doc (31kb) 下载
编辑:贾洪振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容城县涉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举报渠道 招生、学籍管理、学生实习和资助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河北容城职教中心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河北省容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容城县贾光乡政府东侧)
举报电话:0312-5676562 举报邮箱:rczjzx@126.com 京ICP备13002626号-8
河北容城职教中心 版权所有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