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教育局
容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容教语字〔2018〕4号
各乡镇中心校、直属校(园):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0周年,总结、宣传、展示60年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并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提高稿件质量,容城县教育局、容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特举办容城县“我与汉语拼音”为活动主题的征文选拔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由县语委办统一组织,全县各校(园)集体投稿(各中心校先做收集评选,再择优上报)。所有征文将由县教育局、县语委组织评选并择优颁发证书。
二、各单位按照附件中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所辖教职工及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坚决杜绝抄袭。
三、各中心校、直属校园将选送的《我与汉语拼音》征文电子稿于9月14日前报送县语委办,报送邮箱:rcywb2****@163.com。
附件:
1.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政府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评选活动的通知
2.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