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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09月02日 10:02:53 访问量:3414
容城县教育局
容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容教语字〔2018〕4号
各乡镇中心校、直属校(园):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0周年,总结、宣传、展示60年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并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提高稿件质量,容城县教育局、容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特举办容城县“我与汉语拼音”为活动主题的征文选拔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由县语委办统一组织,全县各校(园)集体投稿(各中心校先做收集评选,再择优上报)。所有征文将由县教育局、县语委组织评选并择优颁发证书。
    二、各单位按照附件中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所辖教职工及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坚决杜绝抄袭。
    三、各中心校、直属校园将选送的《我与汉语拼音》征文电子稿于9月14日前报送县语委办,报送邮箱:rcywb2****@163.com。 

    附件:
    1.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政府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评选活动的通知
    2.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6月11日

  • 附件(2个)
  • 附件-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pdf (173kb) 下载
  • 红头4号我与汉语拼音征文通知.docx (18kb) 下载
编辑:贾洪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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