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风考纪广播稿
同学们:
我们即将迎来中高考,在考试中考风考纪是我们每一个考生应该注意的问题。下面就相关问题进行宣传,希望大家引起注意。
(一)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当众点名警告,不听劝阻或第二次违纪则直接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答卷成绩按"零"分处理:
1、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
2、考试终止的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3、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4、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暗号;
5、夹带规定以外书籍、资料、文具等物品;
6、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未关闭,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应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答卷成绩按"零"分处理:
1、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2、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
3、有意在答卷上做其他标记;
4、在评卷中,由评卷人认定的异常试卷和异常考场的试卷。
5、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将自已答案让他人抄袭;
6、接传、交换答案。
(三)应考人员有其它作弊行为的,参照以上规定处理。
同学们:
请务必做到诚信考试,诚实做人,亮出真实的成绩,亮出真实的你!把守好思想的闸门,别让错误的思想毒害我们的大脑,希望大家能在考试中顺利过关。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