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实际情况,现特将我校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开展中职学生助学金工作以来,在保定市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有效作用。我校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金工作,并成立了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评选,严格按照发放程序组织发放,将助学金名额全部向全校师生公示。按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每次国家助学金全部及时发到学生银行卡中。学校已将历年各班级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专人管理。
二、学生助学金的评审
我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凡农村户籍中职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通过以下途径认定:属于低保户的;属于残疾人家庭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的。我校不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三、 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发放工作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成立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海军
副组长:王英、牛琥(指导、审核、监督、组织、管理)
组 员:
牛艳红 (具体负责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信息、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王丹(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资金领取及发放)
一、二年级各班主任:
杨冬 刘惠 李云坊 韩华 刘靖 胡建
计丙生 郝冬菊 刘玉莹 陈天风 马金伟 彭丽萍
(二)2016-2017学年的助学金发放情况
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471人,第一学期,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15级、16级(共70人)每人1000元。已全部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无结余。
四、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程序
根据保定市、容城县教委、县财政的指导精神,我校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审批、报送、发放等严格程序,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且分门别类地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助学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档案存档备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由于中职学校学生流动性比较大,为及时了解各班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由班主任把本班辍学的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到校资助管理中心,再由资助管理工作人员根据班主任所报的名单,逐个确认。并及时调整因辍学而变动的受助学生名单,纸质报表必须经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呈送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为尽量减少学生负担,我校积极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在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金的存放银行卡时,免收手续费和年费共计10元,让利于学生,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这些举措都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五、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资金管理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实行财务专业管理。助学金发放从未有过虚报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今后的工作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国家中职资助的宣传,并且多组织一些宣传活动;二、管理人员要不断的努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多多积累经验,再接再励,争取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