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动计划 > (学籍处)助学金管理自查报告

(学籍处)助学金管理自查报告

2017年03月10日 19:03:15 访问量:1760
(学籍处)助学金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实际情况,现特将我校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开展中职学生助学金工作以来,在保定市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有效作用。我校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金工作,并成立了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评选,严格按照发放程序组织发放,将助学金名额全部向全校师生公示。按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每次国家助学金全部及时发到学生银行卡中。学校已将历年各班级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专人管理。
  二、学生助学金的评审
  我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凡农村户籍中职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通过以下途径认定:属于低保户的;属于残疾人家庭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的。我校不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三、 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发放工作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成立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海军
  副组长:王英、牛琥(指导、审核、监督、组织、管理)
  组  员:
  牛艳红 (具体负责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信息、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王丹(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资金领取及发放)
  一、二年级各班主任:
  杨冬  刘惠 李云坊 韩华  刘靖 胡建
  计丙生  郝冬菊 刘玉莹 陈天风 马金伟 彭丽萍
  (二)2016-2017学年的助学金发放情况
  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471人,第一学期,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15级、16级(共70人)每人1000元。已全部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无结余。
  四、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程序
  根据保定市、容城县教委、县财政的指导精神,我校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审批、报送、发放等严格程序,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且分门别类地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助学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档案存档备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由于中职学校学生流动性比较大,为及时了解各班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由班主任把本班辍学的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到校资助管理中心,再由资助管理工作人员根据班主任所报的名单,逐个确认。并及时调整因辍学而变动的受助学生名单,纸质报表必须经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呈送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为尽量减少学生负担,我校积极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在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金的存放银行卡时,免收手续费和年费共计10元,让利于学生,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这些举措都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五、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资金管理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实行财务专业管理。助学金发放从未有过虚报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今后的工作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国家中职资助的宣传,并且多组织一些宣传活动;二、管理人员要不断的努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多多积累经验,再接再励,争取做得更好!

编辑:贾洪振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容城县涉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举报渠道 招生、学籍管理、学生实习和资助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河北容城职教中心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河北省容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容城县贾光乡政府东侧)
举报电话:0312-5676562 举报邮箱:rczjzx@126.com 京ICP备13002626号-8
河北容城职教中心 版权所有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